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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做舔狗不回头,林小姐高调嫁大佬全文

风露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婚礼结束时,没有再见到程思昱,手机上也没有关于他的任何动静。待我回去家里,已经是晚上九点钟。打开家门,意料中的没有一丝人气,疏冷得人心里发苦。月光穿过窗子,在地面投下清冷的光辉。夜风撩起薄纱,无声的飘动,徒增一室寂寥。养了许久的茉莉花开了,空气中弥漫着苦涩的花香。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,眼睛一直盯着放在桌上的照片。那是我和他唯一的一张合照,我笑得明媚灿烂,他微蹙着眉头,眸中淡然,恍若无物。其实在一起的四年,我从来心中有数,他不爱我。是我,舍不得放手。刚刚吹干头发,程思昱回来了。他换好鞋,罕见的没有直接回房间,而是来到我的身边。他唇角微微向上翘起,眸底有暗火燃烧,看着心情很不错,屈起又放平的手指告诉我,他有话说。其实特别想问问他,那样和...

主角:程思昱沐沐   更新:2025-03-07 15:2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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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程思昱沐沐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不做舔狗不回头,林小姐高调嫁大佬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风露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婚礼结束时,没有再见到程思昱,手机上也没有关于他的任何动静。待我回去家里,已经是晚上九点钟。打开家门,意料中的没有一丝人气,疏冷得人心里发苦。月光穿过窗子,在地面投下清冷的光辉。夜风撩起薄纱,无声的飘动,徒增一室寂寥。养了许久的茉莉花开了,空气中弥漫着苦涩的花香。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,眼睛一直盯着放在桌上的照片。那是我和他唯一的一张合照,我笑得明媚灿烂,他微蹙着眉头,眸中淡然,恍若无物。其实在一起的四年,我从来心中有数,他不爱我。是我,舍不得放手。刚刚吹干头发,程思昱回来了。他换好鞋,罕见的没有直接回房间,而是来到我的身边。他唇角微微向上翘起,眸底有暗火燃烧,看着心情很不错,屈起又放平的手指告诉我,他有话说。其实特别想问问他,那样和...

《不做舔狗不回头,林小姐高调嫁大佬全文》精彩片段

婚礼结束时,没有再见到程思昱,手机上也没有关于他的任何动静。
待我回去家里,已经是晚上九点钟。
打开家门,意料中的没有一丝人气,疏冷得人心里发苦。
月光穿过窗子,在地面投下清冷的光辉。
夜风撩起薄纱,无声的飘动,徒增一室寂寥。
养了许久的茉莉花开了,空气中弥漫着苦涩的花香。
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,眼睛一直盯着放在桌上的照片。
那是我和他唯一的一张合照,我笑得明媚灿烂,他微蹙着眉头,眸中淡然,恍若无物。
其实在一起的四年,我从来心中有数,他不爱我。
是我,舍不得放手。
刚刚吹干头发,程思昱回来了。
他换好鞋,罕见的没有直接回房间,而是来到我的身边。
他唇角微微向上翘起,眸底有暗火燃烧,看着心情很不错,屈起又放平的手指告诉我,他有话说。
其实特别想问问他,那样和叶晴抱在一起,将我置于何地!
可我张不开口,因为自打一开始,就是我自己愿意飞蛾扑火,我没有资格问。
时间一秒一秒的滑过,他抬起手臂,想要抚摸我的头发,说了句无关痛痒的话,“沐沐,你的头发长了不少。”
随着动作,一阵甜腻的橙子香扑面而来。
那是叶晴的最爱!
我无奈苦笑,喉头噎得生疼。
害怕自己会没出息的落泪,转身想要回房间,又被程思昱拉住手臂。
刚洗过澡,我穿着短袖家居服。他的手直接握在我的小臂上,掌心很热,像是随时会将我烤化成一滩水。
恋爱四年,同居两年,我与他,一直分房而睡。
他醉酒后也曾抱着我亲近,只是从未做到最后一步。
有一次,我们已经几乎坦诚相见,他仍在最后关头停手,翻身而起,沉默的点燃一根烟,无声的吸。
烟雾笼罩了他,难堪是我的。
我在黑暗中任由泪水爬了满脸,最终也只是爬起身,将被他脱掉的衣服拾起,自己一件件的重新穿上。
打开他房间门的时候,他在我身后,哑着嗓子说:沐沐,我不一定能陪你走到最后。分开时,完整的你,是我送你的最好的礼物。
我抹着眼泪告诉我自己,谁说单方面的爱情不能开花结果,至少他是怜惜我的,还在意我的未来,还要奢求什么呢?
所以,这些年,我一直默默的陪伴他,默默的爱着他,从无怨言。
“沐沐,晴晴回来了,她想请我们吃饭,时间就是明天中午,可以吗?”他黑眸幽幽的凝视我,目光中饱含期待。
见我沉默不语,他扯唇笑笑,好看的眉眼,不是面对我时惯有的淡漠,而是多了几分生动,“沐沐,我和晴晴只是好朋友,你不要想那么多。今天我告诉她,我们就快结婚了,她也很开心,还说了祝福的话。老婆舍不得老公为难,一定会去的,是不是?”
“好。”我从不舍得拒绝他,便哑声答应下来。
得到我肯定的回答,程思昱心满意足的扯松领带,哼着小调回房间,没一会儿便传出淅淅沥沥的水声。
我又一个人呆呆的站了一会儿,才拖着僵硬的脚步回房。
一直睡不着,脑子里有两个人蹦出来打架。
一个骂我没出息,明知道程思昱是个心里有人的大渣男,明知道跟在他身边不会有好下场,怎么就不能快点离开解脱,像条狗一样跟着,究竟图什么!
另一个在说林沐你有什么资格不开心,不是你自己说的吗,爱他是你的事,爱不爱你是他的事,你只要爱他就够了,别无所求。眼看着就要完全得到他,凭什么中途离开!
天快亮时终于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,却一直在做梦。
梦里全是我和他之间的二十年,他追着叶晴跑,我跟在他身后,无怨无悔,只为他偶尔的回眸,便已知足。
闹铃响起时,缺乏休息的大脑有着短暂的空白。
收拾好自己走出卧室,程思昱居然在餐桌前坐着,还破天荒的准备了早餐。
我傻傻的有些开心,连眼眶都被濡湿,凉沁沁的胸口似有暖意流动。
他总还是在意我的,早餐为证,我的这么多年,并非什么都不是。
“沐沐,过来吃饭。”程思昱朝我招手,脸上的笑容竟透出几分少年气,让我仿佛见到十八岁时的他,“我买了你爱吃的牛肉馅小笼包。”
我猛然怔住,自嘲低笑,难掩心中的失落和悲凉,嗓子眼儿苦的厉害。
喜欢吃牛肉小笼包的,是叶晴。
在一起四年,他不知道我对牛肉过敏!
“不了,我在路上买一点就可以。公司有事,我先走,你慢慢吃。”我强挺着说完这句话,蹲在门边埋头换鞋。
我不敢抬头,也不敢看他。因为,我害怕自己会没用的流眼泪。
“你在闹什么?”程思昱的脸忽的冷了,阴沉得像是暴风雨的前夕,“我起个大早,特地出去给你买的,你这是在做什么?总是这样无理取闹,我会很累。”
我无奈停住脚步,垂眸无力低语,“阿昱,我牛肉过敏。”
程思昱茫然错愕,一时没能做好表情管理,愤怒和尴尬两种表情糅杂在一起,显得有些可笑。
他讷讷片刻,说他送我去公司,路上找家早餐店吃早餐,可还没出家门,他的手机就响了,晴晴宝贝几个字,在屏幕上跳得我眼睛生疼。
他耐心的听着对面说了好长一段话,面色多出几分凝重,歉意的和我说对不起、承诺下一次一定送我,我懂事的说自己可以。
早饭终究没有吃成,助理一个电话,直接将我摇到公司。
我在一家外资科技公司做技术总监,职位还可以,薪酬不错,就是忙得厉害。
坐在工位上就是接不完的电话,改不完的方案,写不完的代码、开不完的各种会议。
电话响起时,已到中午十二点。
接起电话,程思昱的声音清晰的传过来,劈头盖脸的不满和责怪,“不是发了你地址,怎么还没有来?让别人等,会让你高人一等吗?”

我无言以对,工作繁忙这类的理由,他从不接受。
匆忙赶到酒店包厢时,叶晴和程思昱坐在一侧,离得很近的在说话。
那种亲密状态,似乎五年的分别和伤害,从不曾存在过。
也不知程思昱说了什么,逗得叶晴花枝乱颤,眼角眉梢都流淌着浓浓的笑意。
见我进来,二人收敛起亲密的姿态,坐正身体,坦然的打着招呼。
我与程思昱、叶晴从小一起长大,彼此之间熟悉至极。
分别多年之后的见面,即便心里再如何,难免一番真真假假的寒暄。
他们两个坐在我对面,距离近得呼吸相闻,我这个正牌女友,则像个局外人,亲自见证着他们的恩爱。
心脏一剜一剜的疼,咬紧牙关,用尽全身的力气深呼吸,才把眼泪咽回去。
菜上来了,四道大菜,全是漂着红油的川菜,还是重麻重辣那种。
刺鼻的味道相当呛人,刺激得我连打了几个喷嚏,鼻头和眼睛都红了。
对面的两个人谁也没有在意我,欢呼一声,大快朵颐,吃得不亦乐乎。
我则安静的坐着,小口小口的啜赠送的果茶。
“怎么不吃?”程思昱抬起头见我没有动筷,眼睛里的笑意还未消失,便习惯性的开口责问,面色冷郁。
我今天第二次无奈低头苦笑,“我辣椒过敏。”
程思昱第二次出现早上时的那个表情,愕然、无措,或许还有点愧疚。
叶晴轻笑着拍了一下他的手臂,娇嗔的斜了他一眼,“阿昱,你怎么这么粗心,女朋友不吃辣都不知道吗?我都知道吔。”
知道却点了一桌辣菜!
这是叶晴对我的宣战。
她在用她的方式提醒我,程思昱从未将我放在心上过。
而程思昱,纵容了她,丝毫不在意我的感受。
我面上维持着云淡风轻,内心实则荒芜一片。
程思昱记得叶晴喜欢牛肉馅小笼包,记得她喜欢吃川菜,记得她许许多多的小习惯,却不知道我对牛肉和辣椒过敏。
爱与不爱,区别真的很大。
怔然过后,程思昱给我点了一盘清炒菜心,我默默低头吃菜,默默看着未婚夫对着前女友关怀备至,没用的连句质问都说不出口。
我不敢问,因为我害怕万一问出口,好容易得来的一切,就会如同镜花水月一般,消失无踪。
吃到一半,叶晴突然毫无预兆的哭了,颤抖着身子抽抽搭搭,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。
“为什么哭了?”问过即后悔,已是覆水难收。
程思昱柔声安抚叶晴,待她情绪稍微平静后,抬起头对我说,“沐沐,晴晴得了重病,只剩一年多的生命。在这有限的时间里,她有一个小小的愿望,希望我们帮助她实现。我们从小一起长大,你一定会帮她的对不对?”
我眉心一跳,直觉她这个愿望十分不简单,却怎么也没有想到,不简单到根本就是荒唐,“什么愿望呢?”
“晴晴想要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。”
“所以呢?我们能帮她什么?钱、房子,还是照顾?”
“都不是,”程思昱说的有些困难,歪头又看了一眼耷拉着双肩,仿佛失去生机般的叶晴,抬手揽住她的肩膀,接着说,“沐沐,晴晴自知活不了多长时间,并不想耽误别人。所以,所以,我想,嗯,我想配合她做试管婴儿。”
轰的一声巨响,仿佛天雷在头顶炸响,我被霹得面目全非、血肉模糊。
他话音未落,我的眼泪便涌入眼眶,五指紧紧攥住,指甲扎得掌心阵阵刺痛。
配合试管婴儿就意味着,他将和叶晴拥有一个共同的孩子。
在婚礼前夕,他要和别的女人孕育孩子!
心脏剧烈的锐痛,像是被什么尖利的东西刺穿,伤痕累累,鲜血淋漓。
痛意,锥心蚀骨!
程思昱他究竟把我当成什么!
“不可以,阿昱,我不同意。”
不只我不同意,我想,天下所有的女人,都不会同意。
程思昱大概没想到我会拒绝得如此之快,愕然的望向我,眸中不满清晰可见。
看吧,对一个人顺从久了,一切就会变得理所当然。
叶晴揪着程思昱胸前的衬衫,眼泪不要钱似的往外涌,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。
明明,我才是委屈的那个。
叶晴哭的很厉害,身体摇摇欲坠,仿佛整个人都要破碎掉了,边哭边断断续续的说话,“我就知道,阿昱,我这种人,根本不配有孩子。对不起沐沐,是我太贪心了,一心想给自己留点念想。却忘了阿昱已是你的未婚夫,他不再属于我,我没有权力要求他帮我的。是我的错,我太自以为是,对不起,对不起......”
其实我对程思昱的要求并不高,只求他能站在我的角度,为我想一想。
期待他偏着我一回,就这一回!
然而,终究是我太过看高自己。
程思昱怒火中烧,嘴脸冷厉,“林沐,晴晴她得了癌症,仅剩一年多的寿命,唯一的愿望就是生一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孩子,你为什么不答应?试管而已,又不会有真的接触!什么时候,你变得如此没有同情心了,真让我失望。”
可是,我又何尝不失望!
“不管说什么,反正我就是不会同意。我不允许我的丈夫,给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做爸爸。”
“这一点你放心,晴晴的孩子生了,就会抱回叶家,根本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孩子。至于我,永远只是你的丈夫,是你孩子的父亲,永远陪在你们身边。”程思昱说得信誓旦旦,无比认真。
只是他那始终环绕着叶晴的手臂,看在我眼里,讽刺而扎眼。
“阿昱,你真的可以做到吗?未来有那样一天,叶睛的孩子生病了,你会不会担心?会不会想要去陪着他?那我们的孩子呢,你要如何给我们的孩子交代?这对我们的孩子,根本就不公平。
更何况,医学如此发达,连艾滋病都被攻克,又怎知叶晴的病就不能治好?真的到了那一天,对于给你生过孩子的前女友,和亲生的骨肉,你又要如何安置?”
程思昱沉默下来,似乎在思考。

我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,没能站稳身体,啪的坐倒在地。
手摸到地面,奇怪的是,地面不是硬的,也不是土,而是一种很软又很有韧性的触感,怎么说呢,就像北方春季化冻时,被泥浆拱起的泥浆层。
“快走吧,早走,晚走,都是这条路。”
那人桀桀桀的笑着,还伸出手来试图拉我。
声音刺得我头皮发麻,我忙不迭的往后躲,爬起身便朝着相反的方向跑。
一边跑一边喊着救命!救命!
猛地睁开眼睛,看到白色房顶,耳边是急切的脚步声,还有某种轮子轧过地面时发出的动静。
感觉自己在一条很长的走廊里,身体快速的移动着,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。
昏迷前的一切蓦然回归大脑,眼前一切告诉我,这里是医院。
得救了!
经过紧急处理,我被安置住在一间设施齐全的单人病房之中!
见我醒了,护士姐姐动作利落的给我做检查。
“听说救灾现场,有个年轻人,不要命的往上冲,十根手指头都烂了,谁说都不听。最后还为了保护伤者,被一块滚下来的石头砸中,现在还在观察室呢。”
“我听出现场的司机回来说,当时的情况可危险了,塌方还在继续,给救援造成很大困难。那个年轻人非说什么他最重要的人在里边,要死也是一起死什么的,可感人了。”
对此,我也颇为感慨,世上还是好人多!
我和护士讨来手机,给妈妈拨过去,电话一直在占线,又打给爸爸,无人接听,只好打给管家刘叔。
刘叔接的倒是快,听出是我的声音,忙不迭的喊,“先生,太太,是沐沐,沐沐她没事,打来电话了。”
一阵兵荒马乱,爸妈的声音传了过来,“沐沐啊,是不是沐沐,你说话,快说一句让妈妈听听,爸爸妈妈要害怕死了。”
眼泪唰地流了出来!
哥哥林森先生接起电话,嗓音嘶哑,“沐沐,不要哭了,爸妈很担心,好好和哥哥说话。”
“哥,”我用力的拍打着胸口,扯起被单胡乱擦拭流了满脸的泪,“哥,我没事,也没有受伤。告诉爸妈不要担心,也不要过来,很快我就可以回去。”
“今天没有过去那边的飞机,爸妈已经在申请航线,我怕是拦不住。”
我将电话改成视频,爸爸左手举着电话,右手揽着痛哭不已的妈妈,好容易止住的眼泪再次奔涌而出,情不自禁的喊了声,“爸爸,妈妈!”
爸爸的嘴唇颤了好一会儿,才含泪笑道,“好,乖,好女儿,你没事就好,没事就好。别担心你妈妈,她就是太开心,喜极而泣。知道你没事,我们都太开心了。好啊,真好。沐沐,我们这就过去接你。不怕,什么都不用怕,有爸妈在呢。”
我的眼泪没完没了的流。
这些年,我为程思昱哭过无数次。
可是,为程思昱流的泪,是苦的。
而为爸妈流的泪,则是甜的。
一整个早上,我心里满满的,全是父母亲人,一点也没有想到程思昱。
就这样慢慢的消磨吧,总有一天,我会彻底的忘记他。
洗漱完毕,发现昨天的衣服脏了,行李箱在酒店,除了病号服,我没有衣服可穿。
摸出手机,准备在附近找家店铺订一套,先将就着穿上,特殊时刻,一切从简。
刚刚按亮手机屏幕,就有人轻叩病房的门。
“请进。”
方总左手提着个大大的果篮,右手抱着一大束盛放的铃兰,困难的挤进门框。
“方总,您怎么过来了?”
“林总监还好吧,真是抱歉,出了这种事,是我们主办方的责任。您看看您这边有什么需求,都可以说,我必定达到您的满意。”
说实话,方总的表现让我特别的意外。
彼此之间是互利互惠的关系,无论从哪方面来说,他都没有必要对我如此客气。
第六感告诉我,他这样对我,一定有他的原因。只是,我却并没能参透其中的关窍。
“方总说的哪里话,事发意外,谁都无法预料。再者说,我对金半山的景色可是垂涎已久。就算贵方没有安排,我自己可能也是会过去的。要真是那样,可没有这么快的得到救援,后果才真的叫不堪设想。”
我接过那一大束铃兰摆弄,这是我最喜欢的花。
方总听我这样说,长长的吐出一口气,抬手抹了一下额头,眼睛还似有若无的朝着外边瞟了一眼。
我不明所以,但也不方便多问。
下午三点钟有一趟班机,经停蓝城。
听闻我急着回去,方总特别殷勤的给我定了机票,并要求亲自开车送我去机场。
收拾妥当离开病房,方总已在楼下等待多时。
经过护士站,听到两个小护士正聊得不亦乐乎。
“唉,我男朋友要是也能为我做到这样,他什么样我都愿意嫁他。”
“说真话我挺羡慕他女朋友的。你没看到吧,十根手指头,全都烂了。十指连心,那得多疼。”
“伤那么重,还去看女朋友好几次,他女朋友可真幸福。”
“你说我怎么就没遇到这么好的男人呢。”
“我还看到了,他站在女朋友的病房门口,眼睛都红了,他可真是深情。”
世上还是有好男人的,只不过我眼睛不好没找到而已。
登机前,我握着手机,心里在天人交战。
因为我非常非常想要给程思昱打个电话,告诉他我落地的时间,然后我一出闸口,就看到他长身玉立的站在那里等我,见到我出来,奔上前来拥抱我,轻轻的啄吻我的额头。
如果真的那样,我想我会将之前的事情都忘掉。
只要他不给叶晴做试管,哪怕他多照顾叶晴多一点,我都愿意包容。
谁让我爱他呢?
然而,我的自尊又不允许我那样做。
我被他忽视得太久了,我不知道,若是他在婚后对叶晴照顾颇多,我是不是真的受得了,又会不会后悔。
想了好久,还是决定给他打一个电话。
不管他来不来,我都想要试试。

那天,程思昱刚和我表白完,正和圈子里的好友们一起庆祝我心想事成。
那天,我第一次喝酒,刚放下酒杯,手里就传来叮的一声响,是他发来的消息:沐沐,好好的,再见!
其实想过要问问他为什么说再见,想要去哪里。但那天被灌了太多酒,脑子晕成一锅粥,便忘了。
次日翻手机时又想问来着,程思昱恰好看到,说他出国看望母亲了,不希望被打扰,我便没有再问。
以后也数次想要联系,都被程思昱阻止。他说程南图是只白眼狼,程家把他从小养到大,结果却去给当年不要他的人做儿子。
那时候我唯程思昱马首是瞻,便真的将程南图放在一边,不闻不问。
联系就是这样断的,这一断,就是许多年。
现在想想,当年他为了我的功课,真是煞费苦心,可以说没有他,就没有今天的我。
这么多年他没有找我,我也没有找他,还是蛮失礼的。
“谢谢南图哥。”
对话框提示条很快出现对方正在输入中的提示,我用眼睛盯着屏幕,盯了足有三分钟,眼睛都酸了,结果只发过来几个字:玩得开心,注意安全。
“知道啦,南图哥再见。”
他没有再回复,我将手机放入包包之中,也没有再关注。
中午用餐时,我拿出手机,准备给妈妈打个电话,发现未接来电三十几个,微信未读书消息一大串,全是几十秒的语音。
所有这一切,来源都是程思昱的号码。
我听了最上方两条语音,毫不意外的是责问。只不过与叶晴无关,与他自己无关,而是针对我发的朋友圈。
他反反复复的问我,为什么我的身边会出现别的男人的身影,要我马上回他的电话。
我看了他说的那张照片,不过是一个也在拍照的陌生人,任谁都能够一眼看出其中关窍,偏他要来责问我。
其实特别想回他一句,“你日日夜夜陪着前女友,也没告诉过我呀”,细想没什么意思,便算了。
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!
争风吃醋的我,想必丑陋无比。
饭吃到一半,突然发现,出差的这几天,我竟然没怎么想起程思昱这个人。
或许伤多了,痛够了,有些自以为无法割舍的东西,便会自动消散。
一天玩得很欢乐,回去却发生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,差点吓破我的胆。
到达金半山,需要走过一条长达十一公里的隧道。
这条隧道,建于山体之中,两侧的灯光弄得很唯美,也算是旅途的一个风景点。
我特别喜欢抱着膝盖,坐在黑暗中,享受车体运行的那种感觉。
因为黑暗过后,迎接我的,将是光明和远方。
然而,今天的回程,当中巴行驶到隧道三分之一的时候,上方突然传来若干声闷响,接着便是天摇地晃,司机一声大吼,“扎紧安全带,抱住头,蜷起身子。”
之后,便是一阵激烈的撞击,各种惊恐的叫声几欲刺破耳膜,车灯灭了,发动机熄火。石头接二连三的落下来,将前进和后退的路,全部堵死。
我连忙站起身前后观察,车厢中黑乎乎一团,借着手机的微光,看到车子被埋在乱石之中。
“应该是上边炸石头,造成隧道垮塌。我已经报警,大家保存体力,等待救援。”司机的话,引起大家的恐慌,一部分人已经开始给家人打电话。
我的内心也充满恐惧和悔意。
早知会发生这种事情,就该回去。
果然美色什么的,都会误人。
我还这样年轻,初恋还没有结果,不该就如此无声无息的死去。
不断有石块滚落,砸中车身,发出各种深浅不同的声响,汽车棚顶被砸得乱七八糟,隐约有着随时承受不住重压、而被砸穿的风险。
司机沉默着,香烟吸了一根又一根,只从他的表情就不难看出,情况实在不容乐观。
旁边座位的中年大叔,拿着手机和一对小女孩打视频电话,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,叮嘱孩子们要听妈妈的话,别忘了他。
小女孩也在电话的那边哭,撕心裂肺的叫着爸爸,我不要你死,你快点回来!
这对父女的对话,牵起我对爸妈的思念,突然就很想要听听他们的声音。
转念又一想,司机已经打了救援电话,若只是虚惊一场,又何苦让爸妈跟着操心着急。
这些年,我没能在膝前陪伴,已是不孝,断然不能再给他们增加痛苦,便又算了。
距离事故发生,已经过去五个小时,山顶什么情况不知道,救援人员是否到位也不知道。
车厢里的空气渐渐稀薄,呼吸成为一种困难。
我张开嘴,双手握住脖子,大口呼吸,却仍无法抵挡大脑的迟钝,以及眼前一阵强过一阵的发黑。
似乎,死亡正在悄悄降临。
等待死亡的滋味儿,不是痛苦二字就可以描述的,那种没有边际的恐惧、和明知会死却连挣扎都做不到的无力之感,会把人逼疯的。
“外边正在开始紧张有序的救援,大家要保持良好心态,我们一定会没事。”司机的脸也憋得变了颜色,却仍在鼓励大家。
然而,大家都是成年人,谁都知道,在真正的救援到来之前,所有一切,都是空的。
意识实在支持不住,我勉力打开一个对话框,发出两个字:救我!
沉入黑暗之前,想起爸妈,还没有给她们打电话。万一我就这么嘎了,爸妈得伤心成什么样子!
朦胧之中,似乎听到有人在喊,什么又有人晕了,救援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到,大家保持情绪稳定、小口轻缓呼吸...
意识终于完全沉入黑暗。
眼前出现一条狭窄的小路,前边很多人在鱼贯的向前走。
每个人都身披黑色的袍子,从头顶盖至脚跟,脚步匆匆,一直走向看不到尽头的前方。
我呆呆的站在路边,仰头看向走过来的人。
高高的个子,瘦成一条的脸,惨白的肤色,黑色的嘴唇。
那人见我望向他,僵硬的转动眼睛也看向我,只是那双眼睛里,一片死寂的黑,看不出丝毫的生气。

那人一身纯黑色西装,冲击感极强的白色衬衫,深蓝色领带,极具商务性的穿搭。因他站在逆光之处,看不清楚他的脸,只感受到来自于他的沉沉的注视。
渐渐走近,终于看清楚那人的脸,竟是惊人的俊朗。脸上明明挂着淡笑,却让人无法忽视那仿佛与生俱来的、无形的压迫之感。
浅金色头发,挺直的鼻梁,嘴唇线条优美而颜色红润,湛蓝的瞳仁,仿佛日光下的海水,蕴含着数不尽的力量。肩背挺拔,精腰窄臀,体态之完美,世所罕见。
眼前的脸,就那么和刚刚脑海之中出现的,少年的脸相重合。
多年不见,仍是记忆中的那张脸,我竟有些不敢置信的恍惚。
当年的他,目光中只有一片荒芜,像头没有情感的小兽。
如今他的眼神变得如此深邃,仿佛是一片海,深得探不到底。
程南图!
程思昱同父异母的哥哥!
听说他的母亲是位金发蓝眼的外国人,种族基因相当强大,以至于程南图没有一点和程叔叔相似的地方。
“怎么,不认识了?”程南图定定的凝视着我,目光黑得像是最纯粹的黑曜石。
他的俊美,就好像是一场颜值盛宴,找不到贴合的词语或句子去形容。
程思昱也很帅,但在程南图面前,就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感觉。
这人不仅帅得惨绝人寰,能力更是卓然超群,要不然,也不会被程思昱视为眼中钉、肉中刺。
“南图哥。”
多年未曾见过面的人,突然出现在眼前,我有些不知所措,有些不好意思,一时想不到如何打招呼,只好咬着唇角傻笑。
“嗯,”他不动声色的上下打量我一番,和方总微微点头,然后说,“我这边有事要谈,电话和微信都没有变吧,回头我打给你。”
啊,好好好,我忙不迭点头。
目送他挺拔的身影在走廊尽头消失,我长长的舒出一口气。
时隔多年,这位身上的压迫感似乎更加的强大,压得我连大气不敢喘。
“你很怕司...先生?”
“啊?司先生?不是程先生吗?”我刚想反问,反应极快的憋了回去。
程思昱曾说过,不许程南图对外说自己姓程,那会让他很丢脸,所以,他给自己选了个司姓。
这种密辛,想必是不能对外人说的。
“不怕啊,呵呵,我不怕他。”
实际上,我真的好怕他。
这人虽说出身在上层圈子里有些拿不出手,毕竟私生子嘛。但人却是相当的出色,什么东西看一遍就死死的记住,然后倒背如流。
我爸妈见他成绩好,便要他看着我的功课。
这让我的十岁到十八岁,如同坠入阿鼻地狱一般,见面就考知识点,不会就看着我背,什么时候背透,什么时候离开我家。
我更怕他拎着包装袋来我家,因为袋子里装着的,一定是习题册。
八年多的时间,他硬是给我养成个习惯:上衣口袋里永远左边装演算纸、右边装着笔,见到他,等同于见到习题,必须马上摸笔出来写。
有些习惯是刻在骨子里的,是条件反射性的,不论过去多少年,只要条件出现,习惯也自然而然的回归。
回到酒会,已经过了最高潮的阶段,与会者三三两两的低声交谈。
作为独身女子,还是漂亮而有能力的独身女子,在这种商业性质非常强的酒会上,是会受到很多瞩目的。
今天,却是个例外。
每每有人端着酒杯过来我身边时,方总就会及时出现,用各种理由和借口,为我挡酒。
有人眼光异样的调侃他,是不是万年老树要开花,方总打着干哈哈应付过去,不做一个字的解释。
几次下来,酒会上的人看我的眼神便都变了,深沉中带着探究,都在猜测我和方总是什么关系,为何向来独善其身、从不参与任何事件的人,会执着于为一张生面孔保驾护航。
也是此时我才知道,方总而立之年,人长得英俊潇洒、富贵多金,却是个独身主义者。
也有人窃窃私语的议论,说哪有什么独身主义,不过是没有遇到对的人。这不嘛,一位名不见经传、略有几分姿色的人,就拿下了高岭之花!
我冷眼瞧着这些人,安静的当一名旁观者。
名利场就是这样,除了利益,其他的全都不必过于在意。
结束两天的必要行程,我准备飞回蓝城,方总找到我,说是南沐公司组织了一次野游活动,邀请我参加。
野游地点名叫金半山,是近两年突然兴起来的网红山。
金秋时节,一半山坡盛开金桂,香气扑鼻,灿烂无比。
另一半山坡,则种植着粉黛子草。
到了秋季,粉黛草会开出粉色的花絮,微风拂过,像梦幻的粉色海洋,起起伏伏,温柔而浪漫,置身其中,有种如诗如梦的感觉。
我对金半山向往已久,总是不得空去。有一次已经和小西约好时间,恰巧程思昱感冒高烧,结果也没去成,只在朋友圈发表了一张九宫格的风景照片。
此时恰有机会前去,我毫不犹豫的一口答应。
公司安排了两辆豪华中客,大家兴致勃勃的出发。
车上听到后边位置的人议论,说是原本没有野游的行程,是南沐的老总突然安排的,也不知道用意何在。
我才不管用意何在,心早就飞去金半山了。
真正见到那金半山,才知道图片过于局限,那种极致的美和浪漫,无法用照片表达万分之一。
站在花田之中,我闭上眼睛,双手伸向空中,幻想自己是一名仙子,正在缓缓飞升。
照片当然照了不老少,发圈也免不了。
小西气的疯狂骂我不是人,自己偷偷来观赏美景,都不约她。
我开心的一边赏景,一边给她单发照片,一边和她掐嘴架,开心不已。
不过半小时,朋友圈便被点燃,都在问我是哪里,都想要过来玩儿。
在一片热闹之中,看到一个生疏的账号,给我点了个赞,什么话也没有说。
特地在好友列表里找到那个账号,又一次被惊到,居然是程南图!
我与他的对话框,最后的沟通时间是四年前的傍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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